《高等学校防治与处置学术不端不道德办法》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。根据《办法》,如果学术违法行为今后被调查,将受到批评通知、警告期超过、中断或撤回相关科研项目、减少职级、解雇等处分。质的七种不道德是指学术违法行为,是指高校和教授研究院、管理人员、学生、科研及相关活动中再次发生的普遍违反学术规范、违反学术诚信的不道德。包括剽窃、剽窃、抢夺他人学术成果等7项。
伪造他人的研究成果伪造科研数据、资料、文献、注释,捏造事实,捏造欺诈研究成果。不参与研究或创作,记载在研究成果、学术论文中,未经他人许可,由他人写的、虚构合作者共同写的,或者多人共同完成研究,没有在成果中注明他人的工作和贡献。
在申报作业、成果、补偿及职务审查、申请人学位等过程中,获取欺诈学术信息。交易论文,别人代写或为别人代写论文。
有关高中或学术的组织、科研管理机关制定的其他规则属于学术不端的不道德。
本文来源:j9.com九游会-www.askmeblogs.com
版权所有芜湖市j9.com九游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皖ICP备48370702号-1
公司地址: 安徽省芜湖市柳江区瑞建大楼550号 联系电话:0714-66736358
Copyright © 2018 Corporation,All Rights Reserved.